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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2月14日星期一

我的字典裡沒有「情人節」

本想以另類一點的方式,表達一下個人對這類節日的感受,可惜騰不出時間與心思。想起這篇寫在三年前的舊文,仍沒搬到這裡,便來個舊文重貼,「贈贈慶」吧!

情人節在我的眼中,從來不是甚麼「節」。因此,從拍拖至結婚,花商與食肆一直沒能在這天賺過我一分一毫。

要說浪漫有特色,覺得中國的情人節(元宵節)更有味道。

一向厭惡那些早已商業化、形式化的所謂節日,所有人像是例行公事般趕在同一天做着同樣的事情。然後,便可心安理得的感到「有所交待」了。

當然,若另一方也認為非從俗地如此這般的做着不可,否則便覺得你不重視他(她),那才是最要命的!

幸好,我的那個「她」不屬這類人。(若是的話,她還能成為那個「她」嗎?)

也許,喜歡率性和獨立思考的人,是很難投入這類刻意經營出來的玩意的。

年少時曾和家人談起這個話題,他們「鐵口直斷」,說到了那個階段時,你也不能免俗,只能跟着別人的指揮棒轉!

記得那時已「深謀遠慮」地答:「我會預早向心儀對象灌輸不隨俗跟風的道理,讓她接受了我那一套後才跟她發展不就行了麼!」

雖然後來明白了,有些事情要來時自然會來,輪不到你事先做甚麼準備功夫。

然而,所謂「物以類聚,人以群分」,畢竟能合得來的人,才能走在一起。所以,一切便來得那麼的理所當然,包括完全漠視二月十四這一天。

16 則留言:

  1. 今天文風嫂子還是這樣想嗎?(嘿嘿~~奸笑中~~~不知文風兄情人節晚上是否睡沙發?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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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回chuan:
    梗係冇變啦!
    昨晚看電視時,看到電台又找來一對情侶上演肉麻真人騷,在我正要發作前,她已先我一步轉台了!^ 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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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不過呢個世界隨波逐流的人﹐卻多的是啊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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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回文少:
    所以商家搏命催谷,然後磨定把刀慢慢劏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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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其實不只情人節,其它的節日(X'mas, Easter ...)都已經完全商品化。

    記得希特拉的名言:當你對群眾說太陽是從西邊出來的,無人會信;但當你重覆說一千次,群眾便會相信。

    當傳媒/大眾/廣告 都重覆說 "情人節=送花=dinner=面子" ... ... 呵呵,出年我又要去賣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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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幸好文風嫂開明,真是幸運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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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回無名:
    可見養成獨立思考能力是何等重要~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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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回謝天下:
    呢點我非常同意(豈敢說不?呵呵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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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所以至鍾意二月十四就撞啱係正農歷新年又或元宵佳節,咁就截咗花店、餐廳、商場條水,生意無茂,我就心都涼哂。

    實聽 Saint Valentine's Day 喺外國唔係純粹男女感情咁狹義,而係趁此紀念日對身邊嘅親朋戚友表達關懷感謝,當然西方社會商人一樣唔會放過呢日搵錢機會,但絕唔會好似香港咁多膚淺男女,無花收無錢買花就覺無面,死人塌樓嘅衰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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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. 情生於心,何求於外?有情人,每天也是情人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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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1. 回賈真:
    呢類撞日真係十年唔逢一閏,所以商家們真係賺到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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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2. 回shek兄:
    正是,但願兔年大家都能「不落俗兔」,不要再做隻庸俗無主見的兔仔就好了~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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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3. 能夠找到這麼另類的「她」,文兄真是好福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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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4. 計算一下,二十多年了,老公未曾給我買過一支花。


    我們也是不隨俗的一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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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5. 回易明兄:
    呵呵,真係夠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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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6. 回venus:
    現代人習慣了量化,結果很多事情都變得過於計算、公式化,捨本逐末,往往把最重要的忽略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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