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爺早前發表網誌,指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曾在議事廳的發言中,提及「政府的責任是解決問題,議員的責任是破壞。」事後黃議員作出反駁,認為財爺「斷章取義」。
要釐清事實,不妨先看看當時黃議員是怎樣說的。從電視畫面可見,黃議員說(為了傳神,以口語轉述,下同):「有啲人成日話我地有破壞冇建設,真係對唔住,我真係有破壞冇建設。破壞係我,建設係你。」
還原了黃議員的相關談話後,可見財爺雖沒百分百原汁原味的把黃的話覆述一遍,但大致上沒錯,也沒作出過度的解讀,嚴格來說算不上是斷章取義。
至於事後黃議員解釋,他所指的「破壞」其實是解作「提出問題、監督政府」,這就有點奇怪了。
眾所周知,黃議員曾擔任珠海書院的新聞及傳播學系系主任,對遣詞用字的敏感度應較常人為高。而「破壞」二字,怎樣也難以令人與「提出問題、監督政府」的意思聯繫起來。更何況建言獻策,也是議員的應有之義,怎麼會認為自己只有提出問題的責任呢?
漢朝揚雄在《法言‧問神》說:「故言,心聲也;書,心畫也。聲畫形,君子小人見矣。」這是「言為心聲」這句成語的出處;也許黃議員一時心直口快,把他的心聲無意中吐露了出來。
且看今天議會擲物拉布的文化、街頭運動的激進與非理性、大學生的無禮無狀,以至不理場合亂喊口號衝擊等惡質文化,皆對社會各方面構成嚴重的破壞。而這些敗壞的風氣背後,黃議員所作出的「貢獻」,絕對是「功不可沒」!
改得好,他的所為其實與原歌詞形容的也沒有分別!
回覆刪除可歎仍有不少人受其蒙蔽~~
刪除這樣說吧,黃生擲物遠近計算準確,絕不傷人,大聲罵人便被趕離場不用繼續捱餘下會議時間,聰明到不行,哪有涯的成份? 破壞完就走,還要他人讚賞,實在玩弄港人!
回覆刪除慘得過有唔少人樂於被玩弄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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