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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0月22日星期四

別人笑我太痴瘋,我笑他人看不穿



一向甚得洋人歡心,曾登上外國雜誌封面,又被吹捧為「思想家」「風雲人物」的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,最近又有新搞作。這次黃同學入稟高等法院,就參選立法會議員必須年滿廿一歲的規定提出司法覆核,希望把參選門檻降至十八歲。

當然,黃同學此舉明擺著純粹為了方便自己參選立法會,以期透過明年的選舉一躍而成「尊貴的議員」。雖然社會上從沒這方面的訴求,更遑論有甚麼共識,但申請法援的黃同學此舉穩賺不賠,反正結帳的是納稅人,又何樂而不為?

需知道當一名立法會議員,絕對是一份極具吸引力的「筍工」。先不說以黃同學的背景,有多少公司膽敢或有興趣聘用他。單以其沒多少競爭力的學歷來說,將來要找一份足以養家餬口的工作也不容易。

可當立法會議員便不同了,不計其他津貼福利,僅月薪便九萬餘元。試想一名剛出社會工作的黃毛小子,如此薪高糧準的「絕世筍工」,可以到哪裡找去?更何況這份工作無需看老闆臉色上班時間彈性(甚至可隨意曠工、遲到早退,更無學歷或資歷要求,這對那些不學無術者來說,實在最理想不過!

近年來,香港社會群魔亂舞,各種魑魅魍魎傾巢而出。所謂「天下熙熙,皆為利來;天下攘攘,皆為利往」,且看下月的區議會選舉,那些新興的「傘兵游勇」,皆各據山頭,望能分一杯羮。而不少近年以激進見稱的政團成員,終日在街頭上躥下跳大呼小叫,還不是希望削尖腦袋,躋身議員之列?

雖然不少人常以「痴瘋」譏笑黃同學,可他卻是面懵心精,早已作好了打算。即使這次司法覆核失敗,四年後還是可以捲土重來。雖然很多人不看好他的政治前途,但政治一日也嫌長,幾年的變數可以很大。且以現今的選舉制度,只要騙取到一定數量的支持者,加上某些政治勢力在背後發功哪怕有再多的人憎厭他,要選上也絕非不可能的任務。

年輕人總不能一直在街頭抗爭,說得一點也不錯。因為街頭抗爭只是手段,「華麗轉身」當一個名利雙收的政棍才是目的;成功脫貧的長毛,便是最佳的例證。今天笑他「痴瘋」的人,將來可能要稱他一聲「黃議員」也說不定呢。

正是「別人笑我太痴瘋,我笑他人看不穿!」黃同學能否笑到最後,就看港人的眼睛有多雪亮了!

2 則留言:

  1. 「穩賺不賠」,甚有道理。近年潮流興「司法覆核」,許多發展時機就在蹉跎歲月中溜走;政治、法制也興「司法覆核」,勝訴固然有賺,敗訴也不賠。那些政治狂熱者也應該明白,洗濕個頭,將來哪有老板願意聘請一個專門搞事的員工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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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正因如此,所以才一心撈政治飯吃,名利雙收,不亦樂乎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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